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推进工作 / 执行公开

拉萨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9-29 16:39
来源:市信访局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第一部分  拉萨市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拉萨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2017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7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拉萨市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拉萨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拉萨市信访局。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部门职责。

1、根据编办批复的“三定”方案,拉萨市信访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信访工作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2.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

3.负责向拉萨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问题的建议。

4.负责组织安排市长接待日活动,及时反馈市长接待日承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5.负责办理自治区信访局和市领导批办、交办的信访事项,承办其他省(区、市)、地(市)、县(市、区)转办的群众来信,负责向县(区)、市直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反馈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

6.负责全市信访信息汇总分析和宣传发布工作,推动全市信访交流信息化建设。总结推广县(区)、市直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参与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

7.负责处理本市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参与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

8.负责处理群众集体上访、越级访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劝返接回工作。

9.负责督促检查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联席会议联合办案制度,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市直部门党政一把手大接访大下访等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10.协助拉萨市委、市政府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重点调处工作,负责将重点矛盾纠纷的协调情况及时向拉萨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11.承办拉萨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和拉萨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12.拉萨市联合接访中心: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关于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接待人民群众来访;负责做好矛盾纠纷受理和分流处理工作;负责向来访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有关咨询服务;定整理分析研究信访信息、通报全市信访工作情况;完成市委群众工作部(市信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3.承办拉萨市委、人大、政府、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市信访局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群工部、联合接访中心、办公室、接访科、办信科

第二部分拉萨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拉萨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第三部分拉萨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度总收入1048.48万元,较上年增加343.17万元,增长32.73%;总支出1048.48万元,较上年增加343.17万元,增长32.73%。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万元。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收入1048.4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48.48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结转结余0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048.48万元,较上年增加343.17万元,增长32.73%。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增加。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全年总支出1048.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048.4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增加343.17万元,增长32.73%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4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1.48万元,占总支出数的97.42%,较上年增加456.17万元,增长44.65%;项目支出27万元,占总支出数的2.58%,较上年减少113万元,减少2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48.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1.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3.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2.36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48.48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987.57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0103987.57万元,信访事务(款2010308987.5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60.9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80560.91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91万元

五、2017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拉萨市信访局2017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14

65.07

1.因公出国()

其中:(1)因公出国()团组数

   (2)因公出国()团人数

2.公务接待费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2)公务接待的人数

3.公务用车经费

14

65.07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

65.07

  (2)公务用车购置数

1

  (3)公务用车保有量

5

按照自治区和拉萨市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的规定,拉萨市信访局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控制公务经费开支,营造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新风气,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65.07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增加48.84万元,增长30.0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0万元。组团数0批次、0人次,均为财政部统一组织的出国培训等,开支内容主要是国外住宿、交通和培训费。同口径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主要用于财政部以及内地省市财政系统人员赴藏核查、调研、考察等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经费65.07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财政监督检查、扶贫调研、投资评审等业务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增长48.840万元,增长30.09%增长主要是车辆老化及新购一部车辆。(价值47.98万元)

六、2017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2017年度拉萨市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1.4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7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1.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1.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7.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51.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7万元,主要包括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下达政府采购47.98万元,其中:购置车辆47.9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国有资产总值207.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64万元,固定资产184.1万元。

1.流动资产中:库存现金0.65万元,银行存款22.99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0万元,其他应收款0万元。

2.固定资产中:;车辆5,均为业务公车,账面价值184.1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无预算绩效

十、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无重大项目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17年度拉萨市信访局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平措卓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