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加强我局采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健全内控机制,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能和质量,根据各级财政部门印发的有关采购工作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拉萨市信访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组 长:格桑卓嘎 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
副组长:普布卓玛 市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洛桑多吉 市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阳 琳 市信访局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达娃德吉 市信访局办信科科长
卫广伟 市信访局办公室副主任
妮 珍 市信访局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出纳
卓 嘎 市信访局会计
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和监督组,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由普布卓玛同志负责,成员由卫广伟、妮珍组成;监督组由洛桑多吉同志负责,成员由阳琳、达娃德吉、卓嘎同志组成。
二、工作职责
(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全面统筹采购管理工作,严格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负责协调解决采购执行中的重大问题和监控督查。
(二)采购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落实经局党组和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采购计划,负责编制采购方案、预算、招标、签订合同等环节的组织实施。
(三)监督组工作职责
负责对采购全过程实施监督,验收采购标的质量和数量,办理交验、付款、报账等手续,并督促投入使用。
特此通知。
中共拉萨市信访局党组
2021年8月26日
责任编辑:卫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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